四川省骨科医院 关于引进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比选公告

2023-09-12 16:17系统

四川省骨科医院武侯院区及天府院区拟引进便民服务设施(自动售货机)。医院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调研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授权参加本次比选活动的商家代表证明材料。

、项目内容:

(一)投放位置及数量:四川省骨科医院武侯院区位于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西一段132号,拟放置2台机器,机器长度不超过1米。天府院区位于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龙蟠路509号,拟放置3台机器,机器长度不超过1.5米。双方合作期间如需增加或减少机器数量及变动投放位置,由双方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协商确定。

(二)售卖货物范围:瓶装水类、食品类(不含自加工)及日用品类。

(三)机器功能要求

(1)自动售货机具有统一室温,制冷及加热功能。

(2)有安全稳定的收费系统,支持云闪付(可兼容微信、支付宝)等支付功能,方便交易。

(3)自动售货机设备应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设备屏幕可展示售卖商品,设备应有操控屏幕,售货机中所售卖所有产品应让顾客可视,便于顾客自由购买选择。

(四)投放商家服务要求:

(1)严禁售卖“三无产品”及烟酒、酒精饮料。所售卖的商品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质量标准。3个月内临期商品禁止销售。如发生此类情况,第一次罚款人民币伍佰元,第二次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第三次罚款人民币叁仟元同时院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2)如果出现食品安全事件、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因自动售货机自身引发的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由投放商家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院方造成损失的(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投放商家向院方承担全部损失赔偿责任。同时,院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3)投放商家负责张贴24小时投诉服务电话及时处理相关用户的投诉。设备出现销售问题时(支付后不出货等情况)投放商家应在2小时内处理,设备故障在2天内修复。

(4)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并负责设备补货、清洁及维修工作。每周不低于2次的安全检查且留存台账记录。无条件配合医院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5)所销售商品价格不得超过邻近红旗连锁售价。

(6)院方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不低于人民币4100元/台/年,价高者得。投放商家承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完成。

(五)自动售货机投放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院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

三、比选截止时间、方式:

(一)比选资料提交:于2023年9月15日中午12时前扫描发送至scsgkwyb[at]163[dot]com邮箱,文件名称:自动售货机比选方案+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资料按以下顺序内容准备(盖章后扫描件):

(1)目录;

(2)公司资质证书、委托人授权书;

(3)近三年内类似业绩(附协议或合同首尾盖章页);

(4)物业管理费报价函

(5)服务方案(机器设备图示及参数、拟销售商品清单及价格、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等内容)

(二)咨询时间:

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14:00~16:00时。

(三)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8-60523772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