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骨科医院院内遴选公告 检验试剂(第二批)第二次
2021-06-21 15:41管理员
我院拟对“四川省骨科医院采购检验试剂(第二批)”项目进行院内遴选,欢迎有资质、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SCSGKZBBSB-2021-11号(第二次)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骨科医院采购检验试剂(第二批)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院内遴选
四、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产品的资质证明材料;
7、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30日
六、报名时间、资料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6月28日下午4:00止(工作时间:早上8:30-11:30,下午2:00-4: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合一证件等资质文件;
(2)提供单位介绍信(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等)、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并盖鲜章;
(3)产品清单表中将能提供的产品标注“1”,不能更改清单顺序。
3、报名方式:各供应商请按照要求发送电子版报名资料到我院招投标采购部邮箱:353670315@qq.com。
七、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
1、四川省骨科医院行政办公区501会议室,北京时间2021年6月30日上午8:30。
2、供应商需在遴选现场提供产品样品。
八、遴选文件要求:
(一)遴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文件第一部分为目录、报价清单、产品介绍;第二部分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合一证件、单位介绍信、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并盖鲜章、供应商特殊资质要求、承诺函;第三部分为售后方案、业绩等法律法规要求或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请所有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以上顺序制作标书)
(二)遴选文件制作要求:
1、装订成册,每册封面需明确注明项目编号、名称;2、标注目录;3、标注页码;4、正本、副本各一份;5、遴选文件需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6、产品清单表电子版存入U盘,贴上公司名字,密封完好并加盖骑缝章。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四川省骨科医院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8-65238736
联系地址: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32号
四川省骨科医院
2021年6月21日
一、产品清单:
2021年度检验试剂(第二批)第二次清单 | ||||||||||
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参考规格 | 适用仪器及要求 |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规格 | 供应商按提供产品的规格最终报价(元) | 产品厂家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取得授权 | 备注 |
1 | 专用化验试剂 | 免疫多项质控品(QCS) | 4 x 3.0mL(冻干品,复溶体积)(QCS) | COBAS 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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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专用化验试剂 | 日立生化分析仪专用电解质Cl电极 | 722-4023 | 7100/7600/7180生化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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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用化验试剂 | 日立生化分析仪专用电解质Na电极 | 722-4011 | 7100/7600/7180生化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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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用化验试剂 | 日立生化分析仪专用电解质K电极 | 722-4002 | 7100/7600/7180生化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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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专用化验试剂 | 日立生化分析仪专用电解质参比电极 | 870-0561 | 7100/7600/7180生化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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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类别 | 名称 | 参考规格 | 适用仪器及要求 | 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规格 | 供应商按提供产品的规格最终报价(元) | 产品厂家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是否取得授权 | 备注 |
1 | 通用化验耗材 | 八联管 | 48人份/袋 | 实时荧光定量PCR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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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用化验耗材 |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 | 灭活型-1,5ml-1,保存液2ml/支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EXM6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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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通用化验耗材 | 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 | 灭活型-4,5混1,保存液3ml/支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EXM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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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用化验耗材 | 标本运输袋 | 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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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通用化验耗材 | 带滤芯加样枪头 | 0-200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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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用化验耗材 | 带滤芯加样枪头 | 0-1000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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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通用化验耗材 | 加样枪 | 0.5-10ul量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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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通用化验耗材 | 带滤芯加样枪头 | 10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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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通用化验耗材 | 带滤芯加样枪头 | 100u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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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技术要求:
1、供应商按照院方的需求向院方提供相应商品及服务。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行业标准。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法律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三、商务要求:
1、服务要求:供应商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2、交货时间及地点:由院方指定交货时间免费送达至指定地点。能随时保证医院的供货要求,能及时到达医院处理相关事务。
3、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根据使用量进行结算,付款期限按照医院规定执行。
4、供应商应在收到院方提供的产品采购需求之日起尽快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临床工作正常运行。
5、供应商提供的产品需在有效期内,如过期未使用完的产品需供应商立即换货。双方在现场核对验收。
6、若在有效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要按质量承诺,由供应商方负责接受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而导致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综合评分表(适用于通用化验试剂)
序号 | 评分因素 及权重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45% | 45分 | 以供应商所报产品下浮率为计分依据,每下浮1%得0.5分,最高不超过45分
| 以遴选文件最终报价为准 |
2 | 产品及服务33% | 33分 | 1、项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能完全满足或优于我方需求,最高得33分; 2、项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基本满足我方需求,最高得20分; 3、项目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一般或差,得0-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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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业绩20% | 20分 | 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有一项得2分,最高20分。 | 以遴选文件响应为准 |
4 | 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遴选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1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以遴选文件响应为准 |